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廉洁从业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风廉*建设,规范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行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纪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负面清单。
1.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
2.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超标准接待。
3.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事项。
4.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公司承揽业务提供便利条件。
5.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6.不得利用企业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7.不得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8.不得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开展民间借贷,不得在管理和服务对象处投资入股,或者以委托他人投资理财名义,未出资而获利或虽出资但获利明显高于应得收益。
9.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
10.不得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11.不得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12.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3.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14.不得参与黄、赌、毒及低俗娱乐活动。
15.不得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16.不得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谋取利益的行为。